說明:
一、為因應時代潮流,配合產業需求,培養淡江大學學生兼具實用西語與國際貿易實務及行銷等專業能力,特訂定「淡江大學西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」實施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、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,對實用西語與國際貿易實務和行銷相關領域有興趣,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者,均可申請修習。
三、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加退選週,學生填妥「淡江大學西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」,並檢附學生證影本及歷年成績單正本,送交歐洲語文學系西文組辦公室審核。
四、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實用西語課程至少15學分及國際貿易基礎、實務和行銷相關課程至少9學分(共24學分),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;申請學分學程前如已修習學程指定科目,亦可列入審查。
五、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學程作為申請延畢之理由。
六、本學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,則依本系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