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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

說明:

 一、為配合產業需求,培養淡江大學學生兼具德語與國際貿易實務及行銷等專業能力,特訂定「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」實施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 二、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,對德語與國際貿易實務和行銷相關領域有興趣,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,均可申請修習。

 三、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,須填寫「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」,檢附學生證影本及歷年成績單正本,送交歐洲語文學系(以下簡稱歐語系)辦公室審核。

 四、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德語課程至少二十學分(若學生在一百一十二學年度前已修習初級德文文法,則為十六學分滿足要求)及國際貿易基礎、實務和行銷相關課程至少十二學分,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。

 五、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學程作為申請延畢之理由。

 六、本學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,則依本系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。

 
 

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  
2026-03-30
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認定表   
2026-03-30
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   
2026-03-30
淡江大學德語國際企業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   
2026-03-30